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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直属文化事业单位部分处级领导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 时间:2023-01-30
  • 文章来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画报社是国家民委直属文化事业单位,负责出版《中国民族》《民族画报》,致力于准确阐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组织实施该2单位处级领导岗位公开竞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职位

      (一)民族团结杂志社总编室(策划部)主任岗位1个。

      岗位职责:负责策划年度重大宣传报道选题,统筹协调、组织落实《中国民族》刊网微信内容建设业务等。

      (二)民族画报社品牌中心(文化交流中心)主任岗位1个。

      岗位职责:以《民族画报》品牌为依托,整合社内外资源,加强沟通协作,策划实施民族画报品牌推广活动,不断扩大民族画报品牌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公开竞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处级(五级、六级)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50岁,在新闻出版界有较强影响力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应为现任正处级领导干部,行政机关一级、二级调研员,事业单位五级职员;现任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任相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人员;任副处级领导干部、行政机关三级、四级调研员、事业单位六级职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人员。在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内,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五)民族团结杂志社总编室(策划部)主任岗位报名人员应具有新闻出版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熟悉新闻采编、策划等工作。民族画报社品牌中心(文化交流中心)主任岗位报名人员应具有新闻宣传、文化艺术交流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熟悉品牌设计、策划、宣传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工作。

      (六)工作积极主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七)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品行修养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

      2.报名方法:

      以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提交到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民委直属文化单位部分处级领导岗位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处级以上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文件、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材料。

      考生进入面试后,需在面试开始前提交以上材料原件或原单位盖章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国家民委、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画报社门户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考试

      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为招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1:3,不足1:3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按招考人数:面试人数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通过电话通知。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方式: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顺序1:3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考察方式:在原单位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五)体检

      报考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报考单位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平台和国家民委、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画报社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等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竞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四)公开竞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五)组织实施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六)对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请与报考单位联系。

      

      欢迎广大考生对本次公开竞聘工作进行监督。

      

      报考单位联系方式:

      民族团结杂志社电话: 010-58130863

      电子邮箱:mztjzhaopin@163.com

      民族画报社电话:     010-58130789

      电子邮箱:mzhbsrsc@163.com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23年1月13日

      

      附件下载 国家民委直属文化事业单位部分处级领导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301/11602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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