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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命名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普兰县人民法院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 时间:2023-02-10
  •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我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普兰县人民法院获此殊荣。

      据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以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为主体首次开展的示范创建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西藏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审判执行、作风建设等工作实际,精准聚焦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便民惠民新举措,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022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履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通过当场、在线、跨域等方式立案3336件。主动把司法审判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开展和参与“百名法官进千家访万户办实事”“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173件;普兰县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与社会关切,推出便民利民司法举措17项,为群众办实事168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群众满意度、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原文链接:http://mw.xizang.gov.cn/xwzx/tttj/202302/t20230210_341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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