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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与内蒙古兴安盟签订协作框架协议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
  • 时间:2023-03-03
  • 文章来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海淀区与兴安盟结合两地实际,谋划推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搭建高水平合作交流平台,积极开展深层次、宽领域合作,形成两地民族工作交流协作长效机制,共同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托海淀区、兴安盟的教育资源、红色资源、自然资源等优势,互设民族工作教学点,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基地;将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民族干部纳入全区民族工作社区干部基层轮训班整体安排,每年预计承接民族地区干部20人次。

      二是推动两地民族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建立经常性联络沟通机制,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互访、交流、考察等活动,加强工作经验交流互鉴,促进两地资源优势互补。

      三是加强两地宣传、文旅、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打造“亲情中华·边疆行”“一家亲”“手拉手”等民族特色工作品牌项目,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四是协调两地各类资源在经贸、科技、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交流合作,设立“海芯荟”助学金,每年捐资奖励100名科右前旗、科右中旗贫困中小学生,助力各族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海内外优质资源在兴安盟投资兴业提供支持,以“万企兴万村”行动为切入点,定期举办互访考察、交流联谊、经贸洽谈、旅游推介、产品展销等活动,推动两地企业在绿色农畜产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碳汇经济等重点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原文链接:https://www.neac.gov.cn/seac/xwzx/202303/11615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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