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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 时间:2023-03-03
  • 文章来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综合性民族高校,前身为西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7月,于1951年6月1日正式成立,2003年4月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2005年,实现国家民委、成都市共建;2015年,实现国家民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201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学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西南民族大学是在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关怀下,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民族高校之一。学校始终弘扬“和合偕习、自信自强”校训精神,在探索中发展,在追求中前行。在2003年首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连续两届荣膺“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是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wun.edu.cn)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二)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0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须达到我校当年度同级职称科研业绩A岗申报条件的规定。

      (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人才招聘系统在线报名,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应聘者操作指南》(附件2)。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无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截止后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面试)

      (一)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应聘者总评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三)对所有应聘人员,学校统一组织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结论依据之一。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试讲等综合情况,按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出具体检结论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地点:西南民族大学校医院或可以出具体检结论的国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依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由学校统一组织档案审核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以及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可根据教学科研成果水平和面试、试讲等综合情况进行递补,或经研究后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以及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审批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凭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招聘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回避制度,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相关咨询及资料传递请与所聘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计划表中“用人单位”一栏。

      联系电话:028-85522070、85522064

      特此公告。

      附件:1.西南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

      2.西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应聘者操作指南

      西南民族大学           

      2023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303/11614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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