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民族在线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 时间:2023-06-02
  • 文章来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为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就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www.nmu.edu.cn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功底扎实深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年龄规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见附件)。

      四、应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北方民族大学官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期间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人才招聘系统在线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的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nmu.edu.cn/),根据系统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应聘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填报岗位时须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上传材料的格式具体以报名系统的要求为准。

      (3)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将通知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四)考试

      1.考试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应聘人员的总评分数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3.对所有应聘人员,学校组织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结论依据之一。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学校承担。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北方民族大学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根据《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北方民族大学特设岗位管理办法》及引进人员业绩成果,经学校研究确定。

      五、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www.nm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rczp.nmu.edu.cn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乔老师、寇老师

      咨询电话:0951-2066814

      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

       

        北方民族大学         

      2023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305/116448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新闻

  • 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 关于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2025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递补人员公示
  •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公告
  •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 2025年提前下达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公告
  • 贵州省人民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首批“贵系列”品牌拟入选精品名单的公示
  • 2024年度贵州省翻译系列民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 关于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第4批课题结项的公示
  • 关于《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关于《2025年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评定结果的公示
  •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评审结果公示
  • 2024年国家民委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办法》和《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公布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4年云南省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 贵州省人民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贵州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贵系列”品牌专家委员会专家评选结果的公告
  • 2024年国家民委出版、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云南省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民族文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