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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启事(第二批)
  • 时间:2024-06-17
  • 文章来源: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共建高校。学校前身为1941年成立的延安民族学院,1999年、2004年学校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2017年进入“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行列。

      2009年,习近平同志在视察学校时指出:“中央民族大学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国家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建校以来,学校涌现出以翦伯赞、翁独健、潘光旦、吴文藻、陈振铎、林耀华、费孝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教学名家和学术大师,为国家输送了20万余名各民族毕业生,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繁荣作出重要贡献,已成为践行政治立校的高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阵地、培养各民族优秀人才的基地、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的基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地,形成了集海淀、丰台、海南三校区一体化发展的“一校三址”办学格局。

      当前,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国家民委党组领导下,学校党委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服务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使命,以学科优化调整为核心,以人才师资队伍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双一流”建设和整体发展,开启学校发展新征程、开创学校事业新局面。

      为打造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聚集、创新开放的学术高地,我们诚邀广大优秀青年人才加盟,共创中央民族大学美好未来!

      一、招聘人员类型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非应届调入人员)。

      二、招聘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附中专技岗位(附属中学教师岗)。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非本校在职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

      6.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等人员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相关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教学科研岗位

      (1)选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2)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人文社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理工、医学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选聘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2.附属中学教师岗位

      (1)选聘人员原则上要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本科学历。

      (2)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留学回国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应届一般调入人员(中级及以下)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8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选聘人员应具有应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接收范围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

      2.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并学成回国,且未经派遣、在国(境)外学习时间1年以上(360天以上)、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

      3.非应届调入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有关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版)》。应聘人员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可直接拨打报名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5.所有招聘人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到海淀校区和丰台校区工作。

      四、招聘人员实施预聘制管理

      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学校对新进事业编制人员实施预聘制度。预聘制设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预聘期满未能达到相应长聘岗位条件者解除聘用,具备长聘岗位申报条件者可转为长聘人员。

      五、招聘人员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按规定解决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北京户口。

      2.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学校发放基础绩效工资,二级单位根据个人贡献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3.为子女提供附属幼儿园和附属中学(含初中、高中)优质教育资源。

      4.按规定配租丰台校区保障性住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24:00。

      2.报名网址http://zhaopin.muc.edu.cn。

      3.报名信息中须标明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4.报名时须在招聘网站上传以下材料:

      (1)所在学校、单位或档案存放机构出具的个人政治鉴定(内容包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言行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师德师风鉴定,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参加宗教活动等情况);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3封同行业专家推荐信(包含推荐专家签名、联系电话、邮箱信息);

      (4)个人未来3-5年学术研究规划和计划;

      (5)提交2门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其中1门为专业课程、1门为通识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目标、进程安排及主要方法、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方法、课程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选用教材与参考书目等内容。

      (二)按照程序进行遴选考察,并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三)如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可视情况按照考核考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不予递补。

      七、联系方式

      1.人事处咨询电话:010-68932319;

      2.招聘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8600864833;

      3.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见岗位需求表。

      

      附件: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中央民族大学

                              2024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406/11737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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