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民族在线网!
各区民族宗教办、各市民族宗教团体、各宗教院校:
为不断提高本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今年6月“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以下简称“宣传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学习重点
结合本市民族宗教系统实际,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民族宗教界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突出一条主线、两个重点、即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主线,以《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和《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为宣传重点,对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宗教院校师生和信教群众骨干进行宣传培训,扩大知晓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
组织开展“宣传学习月”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一条主线、两个重点,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以宣传促落实、以学习促提升。宣传学习要同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要同规范宗教院校管理,提高宗教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要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规范场所管理结合起来;要同宗教界“两个责任”实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发挥团体作用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教制宜组织好“宣传学习月”活动。各级民族宗教团体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加强辅导与交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电子字幕、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活跃学习气氛,提升学习质量,扩大“宣传学习月”活动的覆盖面。
四、营造良好氛围
要高标准落实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通过“宣传学习月”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宗教界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传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民族宗教办要加强对“宣传学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把组织开展“宣传学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民族宗教团体要发挥主体作用,在学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制度中,各宗教团体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做好“宣传学习月”的各项工作。
为便于各单位开展活动,我局将提供《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和《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见附件)便于各单位开展宣传。
请各单位于6月底前将“宣传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我局政法处。
附件:1.《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2.《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5月20日,省民宗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团省委联合举办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培训班。省民宗委副主任、党组成员陈青出席开班式并讲话,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刘凤影致辞,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5月10日,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党组书记沈大为带队赴绥化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工作。 沈大为一行实地检查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部分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详细了解
当蒙古族的马头琴带来草原的辽阔,当鄂伦春族的口弦琴传来大山的回响,当赫哲族的鱼皮鼓敲响乌苏里江畔的韵律……现场掌声雷动。5月2日,在深圳锦绣中华民俗村的舞台上,黑龙江“北疆同心韵”专场演出,受到了
7月2日,由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哈尔滨工程大学承办的黑龙江省首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学展示活动在哈尔滨工程大学成功举办。来自省内28所本科高校和高职院
“七一”前夕,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所属3个党支部80多名老党员参加。活动以“学党建思想、学回信精神、建强党支部助力改革发展”为主题,通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
1月7日至8日,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一届第三次会员大会暨“之江同心·石榴红”五百工程提档升级学习观摩活动在台州市三门县举行。省民宗委副主任、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金伟出席并讲话,三门县委书...
1月9日,省民宗委联合省援青指挥部开展的“之江同心石榴红 民族团结一家亲”低氟茶捐赠发放仪式在海西州德令哈市举行。省援青指挥部党委书记、指挥长,海西州委副书记、副州长詹茂伟,海西州副州长陈永海出席...
2月18日至21日,江苏省天主教和基督教“双通”人才培育第二期培训班在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举办。省民宗委副主任朱亚文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党委书记王建富、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阚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