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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以“三项建设工程”引领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 时间:2021-10-20
  •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齐齐哈尔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4月启动。《规划》结合“十三五”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和省市相关部署,先后进行了七次修改完善,经有关专家和相应部门认真审查评定后,正式公布实施。

      为使《规划》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实施三项工程:

      嫩江流域民族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廊带建设工程。以齐齐哈尔市嫩江流域民族乡村为主干,辐射周边相关县区,覆盖城乡,采取集中连片开发建设方式,建设富有民族特色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廊带,加强公用设施建设,乡村公路通达率达到100%,居民安全饮水率达到100%,居民生活用电率达到100%,广播电视和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镇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全市总体发展格局并发挥积极作用。

      民族乡村旅游发展综合体系建设工程。采取分步骤分阶段发展方式,持续完善和提升旅游发展要素,补强发展短板,逐步提升民族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加强“七大基础”(物质基础、文化基础、环境基础、产业基础、人力资源基础、市场基础、经营基础)建设,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和各族群众增收致富。

      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工程。立足资源禀赋和综合素质,通过多种途径,推动全市民族特色产业(种植业、养殖业)、民族特色产品、民族文化产业的创立和发展,开展合作构建,积极引导高校、研究所、高层次人才、战略投资者参与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中来,推动战略合作体系建设。打造市场推广体系,积极支持相关产业打造和接入线上线下两类服务、交易平台,强化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的平台依托,促进相关产业不断成长壮大,推动各族群众更好的融入市场经济,创造美好生活。

      


    原文链接:http://mzw.hlj.gov.cn/system/202109/19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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