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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全省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 时间:2021-10-20
  • 文章来源: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各设区市民宗局、省各宗教团体、各宗教院校:

      为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暨涉外联防联控指挥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织牢织密全省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网络,确保我省宗教领域不发生任何新冠肺炎疫情,现就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坚持“人物同防”,按照“从严、从紧”原则,毫不放松地抓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已经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落实好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防控要求,实行预约、错峰、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所有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并且相互间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三、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院校师生、工作人员和信教群众教育引导。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属地民宗部门和所属社区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的人员,应主动尽早接种。

      四、着力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确保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

      联系人:于烨 ,联系电话:025-83580594,18900683555。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mzw.jiangsu.gov.cn/art/2021/7/21/art_39791_9960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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