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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三专项督察组督察市民族宗教委安全生产工作
  • 时间:2021-12-10
  • 文章来源: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2021年12月6日上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三专项督察组在市民族宗教委召开安全生产督察工作见面会。安全生产第三专项督察组组长、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刘斌作动员讲话,部署专项督察事项。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钟百利作表态发言。

      刘斌组长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察工作,2019年印发《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京办字〔2019〕82号)明确要求,综合运用安全生产督察、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全力压减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2017年以来,本市已经对区级党委、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了两轮次安全生产督察,今年首次对市民族宗教委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察,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意图。

      刘斌强调,市民族宗教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督察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督察、支持督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督察中移交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或事故隐患,要立行立改、严肃处理;对督察后反馈的问题,要真改快改、举一反三,并按照督察制度要求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钟百利同志表示,此次督察工作,一是要认识到位,全力保障督察组工作顺利开展。全力支持和配合督察组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实在在反映问题。二是要整改到位,有效化解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挂账销账,紧盯不放,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要防范到位,切实把督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做好安全工作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坚持底线思维,下先手棋、打主动战,努力为北京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良好环境。

      本次对市民族宗教委专项督察时间为12月6日至12月7日,督察重点包括《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推进以及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三方面内容。(供稿:落政办)

      


    原文链接:http://mzzjw.beijing.gov.cn/zwgk/mzdt/202112/t20211207_2554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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