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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不断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 时间:2021-12-20
  • 文章来源: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 作者:佚名
  •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我市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12月10日,市民族宗教委召开“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暨2021年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会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广理同志出席会议,并就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了宣讲。

      

      刘广理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审古今之变、察时代之势,作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成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并将之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予以突出强调。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民族工作的特点,实现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更好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民族工作重要原则,教育引导各民族群众始终把中华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刘广理对各区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视程度高、参与范围广、工作结合紧、创建成果丰等特色亮点予以充分肯定,并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引向基层、贴近群众。

      

      会议通报了《关于命名2021年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典型示范单位的决定》,并向示范单位、典型示范单位授牌。滨海新区塘沽湾第一小学等30个单位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验中学滨海学校等10个单位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示范单位。北辰区瑞景街道宝翠花都社区、红桥区西沽街道办事处、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等3个单位作了大会交流发言。我市各区民族宗教委,部分市民族宗教委兼职委员单位,各示范单位、典型示范单位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mzzj.tj.gov.cn/XWZX5524/MZDT5911/202112/t20211213_5748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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